[提醒]中领馆:从加拿大带零食回国要小心 不要误犯中国法律 如何识别

2019年的10月17日标志着休闲大麻在加拿大合法使用了整整一年,这一天加拿大也正式宣布可食用型大麻、大麻精油和大麻“外用药”进入合法化流程。



获得许可的生产商可以开始将其食用和外用产品提交给加拿大卫生部,这些产品将需要60到90天的批准和采购过程。也就是说,在12月中旬左右,消费者将能看到这类产品陆续上架,因此许多人担心有可能误购、误食含有大麻成分食品;同时,大家也担忧要是不小心买了这些产品,还带回国那就更麻烦了


中领馆于10月18日发布通告,提醒大家充分认识大麻产品的危害性,一定要注意识别产品包装上的信息,避免购买含有大麻成分的产品并带回中国境内,从而触犯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也特别提醒回国民众要熟悉中国的相关法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麻和大麻树脂与大麻浸膏和町(Cannabis and Cannabis Resin and Extracts and Tinctures of Cannabis)、四氢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都是毒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吸食、持有和向他人提供少量毒品,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毒品,都属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5日以下拘留和2000元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都适用刑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 如果在国外登机进入中国境内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下飞机时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


为了避免购买含有大麻成分的产品,大家在购物时又多了一个步骤,那就是务必看清包装袋上是否印有四氢大麻氛(THC)或大麻二酚(CBD)的大麻成分符号



虽然加拿大联邦法规规定,含有大麻成分的产品包装必须是纯色的,并且注明“禁止儿童食用”,但这些食物外观看上去和我们平时购买的产品并无太大区别,所以在选择时,一定要看清包装上的说明。


据一份报告数据显示,加拿大含大麻成分食品或可替代产品一年的销售值可达到27亿加元,占合法大麻市场的60%,想必不久的将来含有大麻成分的产品将充斥在加拿大各个角落,因此大家在购物时,还请务必小心!



来源:温哥华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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